2023年3月28日,学校召开第8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学生食堂经营权招标相关事宜。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将生活服务中心一、二层继续作为学生食堂进行经营权公开招标,租期2+1年。按照《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 〔2020〕6号)、《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办法》(苏财资 〔2023〕53号)等相关规定,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统一公开招标。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发函2021121 号〕中相关规定,学生食堂实行“零租赁”政策。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学校反映,电话:0518-85899803。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