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诗怡、芦士桓两位同学,自离校之后从未到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班主任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其本人及家人,均联系不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特此公告,请学生或家长看到本公告后速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公告期满仍未联系,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联系截止日期:自本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9968
联系地点:教学楼行健楼525 办公室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1 | 191290116 | 张诗怡 | 女 | 电子商务 |
2 | 122005103 | 芦士桓 | 男 | 电子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