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流程
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在网上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一、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资料
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给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带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场确认
(一) 劳动(聘用)合同(任命或选派文件)扫描件;
(二)本人最终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四)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五)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
(六)就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七)毕业生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原件。
三、补充说明
毕业生提供的劳动(聘用)合同书(任命或选派文件)、社保缴费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没有单位名称或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证明材料无效。
学费补偿资格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发生异动且变动后仍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则应于变动后3个月内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变动申请。材料和审核要求参照初次资格申请审核执行。
四、学费补偿咨询电话
申请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时如有疑问,请与就业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单位名称 |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
徐州市 | |
丰县教育局 | 0516-68898510 |
沛县教育局 | 0516-89624538 |
邳州市教育局 | 0516-86626277 |
睢宁县教育局 | 0516-80376847 |
铜山区教育局 | 0516-83530306 |
新沂市教育局 | 0516-88930298 |
连云港市 | |
东海县教育局 | 0518-87237729 |
赣榆区教育局 | 0518-86682681 |
灌南县教育局 | 0518-83293178 |
灌云县教育局 | 0518-88852739 |
淮安市 | |
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 0517-85101298 |
洪泽区教育体育局 | 0517-87290010 |
淮阴区教育体育局 | 0517-84938131 |
金湖县教育局 | 0517-86902005 |
涟水县教育局 | 0517-82383325 |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 0517-88265011 |
盐城市 | |
滨海县教育局 | 0515-84230951 |
大丰区教育局 | 0515-83519431 |
东台市教育局 | 0515-85100565 |
阜宁县教育局 | 0515-89716213 |
建湖县教育局 | 0515-80693369 |
射阳县教育局 | 0515-82373452 |
响水县教育局 | 0515-68878037 |
宿迁市 | |
沭阳县教育局 | 0527-83690026 |
泗洪县教育局 | 0527-86224733 |
泗阳县教育局 | 0527-85230267 |
宿豫区教育局 | 0527-80986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