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分解非学历教育目标任务。
二、负责制定非学历教育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非学历教育规章制度。
三、指导二级学院开展非学历教育和社区(老年)教育,负责立项审批、方案审核、师资安排、过程监管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层面的非学历教育工作,做好学校及二级学院非学历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建立和保管各类培训协议书、过程性资料档案等。
五、负责社会考试的组织工作,做好协议签订、方案制定、部门协调、监考安排、考场布置、现场考务、进场检查、考后数据上报等工作。
六、负责社会服务创收经费的使用、分配、报税和预决算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八、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区、社会团体及其它高校的联系,积极拓展社会服务项目。
九、建立健全非学历教育师资库及课程资源库。
十、负责SYB创业培训相关工作,做好前期申报、组织报名、教材订购、日常管理、信息上报、证书发放及补贴申报等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