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雅,副教授、财税学院院长。长期从事会计、税务等专业课程教学工作。秉承“师者先以德化人,后以技服人”的教育理念,做德技兼备的富有责任感的一线教师。
多年来,主要讲授《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会计基础》、《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等课程;2012年至2019年在学校财务处工作,2017年被连云港市财政局选派为新《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宣讲师,近几年能理论联系实际,为全市三县三区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新政府会计知识和单位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解答各单位在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深入区县财政所,实地指导财务工作。在连云港市税务局组织的培训中,为全市小微企业做“营改增知识”讲座。“施用累能”,多年的丰富社会服务经验也很大地提高了教学水平,能生动自如地将实例知识融入课堂之中,能理实并进,紧贴高等职业教育时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