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院〔2016〕88号
关于印发《6163银河.net163.am
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6163银河.net163.am值班管理制度》已经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6163银河.net163.am值班管理制度
6163银河.net163.am
2016年10月13日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印发
附件
6163银河.net163.am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值班工作管理,维护学校良好的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完成好值班工作任务是全校教职工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其岗位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值班工作由学校全体人员承担,实行大轮班制。
第三条 学校值班包括院领导带班、中层干部晚间夜间带班、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指教师及机关行政人员)值晚班夜班、教师晚自习跟班、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
第四条 院领导带班、中层干部晚间夜间带班、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安排,一般安排一名院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带班;工作人员值晚班夜班由学工处负责安排,一般安排3-5人值班;各系晚自习教师跟班由各系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一般按每4个班级配备1名教师跟班,跟班教师每4次折为1个值班日计算。值班与跟班重合的,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第五条 中层干部、工作人员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迟到早退。凡不按规定及时到岗或退岗的,学校将在校园网上予以通报批评。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缺岗或通讯不畅而造成事故或耽误重要工作的,学校将予以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服从值班安排,履行值班责任,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值班或耽误值班。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班,确需调班的,需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报校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校办公室负责每天更换值班室的床单、被罩,保障值班人员用上洁净卧具,保持值班室内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 值班人员值完班后,要将值班室钥匙交到下一组值班人员手中,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九条 校办公室负责学校总体值班安排,包括相关值班表的编排、分发,落实值班待遇。监察审计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值班的检查,对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报主管领导研究解决。
第十条 院领导带班职责:
1.负责对值班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
2.负责对中层干部上报的事项进行处理;
3.发生重要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必要时按相关程序向上汇报。
第十一条 中层干部晚间夜间带班职责:
1.中层干部带班期间对值班期间的工作负总责;
2.负责电话接听和处理。对于普通电话,应准确了解来电人意图,认真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处置。一般的问讯应尽可能给予答复,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的职能部门;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的一些重要电话,及其他紧急电话,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进行汇报,按领导要求进行处理;
3.负责对工作人员值班、各系部晚自习教师跟班进行检查;
4.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遇有安全防火、治安防盗、卫生防疫等方面出现突发事件时,应首先采取必要措施,同时立即向校领导汇报,并按指示和相关工作程序及时处理到位;
5.对值班工作人员和各系部晚自习跟班教师上报的事情进行组织协调或处理,必要时向校领导进行汇报;
6.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晚间夜间值班职责:
1.处理来访接待。对来访的学生、学生家长和上访的职工群众,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仔细了解所反映的情况,做好记录,对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能够给予解答的,应耐心给予解答,不能解答的,应告知对方应该找相关部门处理,凡有书面材料的,要及时转交有关校领导或部门。对于重要来访接待,要向带班中层干部进行汇报,统一进行接待;
2.按照分工对学生晚自习和就寝情况进行检查;
3.处理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如在安全防火、治安防盗、卫生防疫等方面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带班中层干部汇报,协助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第十三条 教师晚自习跟班职责:
1.负责所跟班级的晚自习学生考勤、纪律维持及跟班辅导;
2.对晚自习期间发生的学生违规违纪事件,应及时进行制止,并妥善进行处理。对于情况严重者,要及时上报所在系部依据相关学生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3.对跟班当日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带班中层干部或校领导反映,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作出妥善处理;
4.督促学生维护好教室卫生和资产安全。
第十四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电话接听和处理。对于普通电话,值班人员应准确了解来电人意图,认真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处置。一般的问讯应尽可能给予答复,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的职能部门;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的一些重要电话,对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进行汇报,或向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2.处理来访接待。对来访的学生、学生家长和上访的职工群众,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仔细了解所反映的情况,做好记录,对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能够给予解答的,应耐心给予解答,不能解答的,应告知对方应该找相关部门处理,凡有书面材料的,要及时转交有关校领导或部门;
3.处理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如在安全防火、治安防盗、卫生防疫等方面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以利于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4.完成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第十五条 值班工作时间和地点
1.中层干部晚间夜间带班和工作人员晚间夜间值班,值班时间为下午6:00至次日早8∶00;
2.教师晚自习跟班时间为晚上7:00至8:50;
3.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次日早8∶00;
4.中层干部夜间晚间带班、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地点:行政楼105室;工作人员晚间夜间值班地点:学生宿舍一楼。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