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联合办学单位审批,共有33名学生获得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11人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见附件)。
现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学工处联系。
电话:0518-85899782
附件:2023年联合办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xlsx
6163银河.net163.am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