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连云港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连社联发〔2014〕8号)精神,我校将组织参加连云港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本市作者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1.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普及成果(限定为图书且须附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报道、受众反响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自然科学技术普及读物除外);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2.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内部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二)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三年(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往届评奖未申报; 2.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 3.须由三位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提供文字推荐材料。 (三)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四)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做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五)一位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六)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七)“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本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以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 (八)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九)集体论文集、个人论文集不予申报参评。论文集中单篇论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可以申报。 (十)已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十一)工作单位请统一填写: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一)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和社科普及等17个申报评审组,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二)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三)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三、申报办法 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连云港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并于6月13日前将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副本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报送至科研处211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lygcxkyc@126.com。经科研处审核、反馈与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社科联。 附件:连云港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