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苏联院《关于做好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做好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明确奖项设置、参评成果要求、申报人资格要求、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表撰写要求等,规范申报,确保本次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2.申报者须在4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表及申报成果各一式两份报至科研处(行政楼211室),并将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LYGCXKYC@126.com邮箱。 附件: 2.关于做好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