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我校2013年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4-01-06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794

各部门:

接市教育局通知,经研究,决定以下列程序产生我校2013年连云港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工作者:

1.各部门推荐。在本部门人员中推荐1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3人。推荐名单于元月7日上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组织人事处陈晓旭老师处。

2.学校召开民主评议会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3.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特此通知

附:1.《关于评选2013年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连云港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办法》.rar

 

组织人事处

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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