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9月—10月,我校结合中层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分两批以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了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拔任用了30位中层干部,其中提拔和新任中层干部23人,试用期为一年。 2013年10月,提拔和新任中层干部试用期满,经党委会专题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制定了《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校纪委和组织人事处在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明确考核工作应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通过个人总结、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环节,考核中层干部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11月4日,学校召开民主测评会,23位中层干部进行了公开述职,与会人员对他们进行了民主测评;11月10日开始,由校党委委员担任组长的4个考察组深入中层干部所在部门,对所在部门人员和相关服务对象开展个别谈话及测评,每个考察对象不少于10人,组织考察后,各考察组根据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情况分别撰写考察报告。考核期间,校纪委、组织人事处全程受理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建议。 11月22日,校党委会听取了各考察组的考察工作汇报,经讨论,认为新提任的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总体较好,他们珍惜岗位,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干劲足,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贡献了力量,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决定23位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正式任职,由分管校领导对联系和分管部门的中层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以促进中层干部尽快成长。 至此,我校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2月6日 |